雅迪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2.0)

为鼓励供应商、经销商及其他合作伙伴、雅迪员工参与到雅迪集团诚信经营的监督体系中,积极举报腐败和职务犯罪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雅迪集团特发布《雅迪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

一、举报人的概念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人是指任何举报雅迪集团员工违反《雅迪集团廉洁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雅迪集团供应商、经销商、其他合作伙伴及其员工以及雅迪集团员工等。

二、举报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是指对雅迪集团员工违反《雅迪集团廉洁管理规定》行为的揭发和检举,包含物质腐败和精神腐败。

(一)物质腐败

1、雅迪集团员工接受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馈赠和宴请、旅游、娱乐安排等不正当利益。

2、雅迪集团员工职务侵占、盗窃、挪用资金,侵占公司资产及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3、雅迪集团员工受贿、索贿、介绍贿赂等。

4、雅迪集团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利害关系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雅迪集团员工收受回扣、手续费或其它好处归个人或团队所有。

6、雅迪集团员工实施关联交易或违反利益冲突条款。

(二)精神腐败

精神腐败同样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有些人还没物质腐败,但是心里已经松开了警惕,乐于接受”糖衣炮弹”,喜欢别人的阿谀奉承。有些人拉帮结派,善用吹嘘拍马之人。有的人在其位不谋其职,做事官僚主义,摆架子,做事推三阻四,强设关卡,不服务好客户,以上这些都是精神腐败。以下这些精神腐败都是不被允许的:

1、人员任用舞弊,用人拉帮结派,相互庇护;好员工得不到重用,重用拍马屁人员。

2、工作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化。

3、阿谀奉承,欺上瞒下,向上溜须拍马,屁股对着消费者等。

4、机制、分工、考核不公允,办事仅凭个人喜好,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

5、剽窃作假,盗用别人劳动成果向上邀功。

6、其他精神腐败行为。

三、举报渠道

1、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专用举报电话:座机0510-88101338 手机18112399637

2、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专用举报邮箱:audit@yadea.com.cn

3、微信公众号举报:雅迪员工驿站(廉洁雅迪版块,由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独立运营,二维码如下图)

4、信函举报: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15号 雅迪科技集团 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收

5、预约来访举报及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形式。

四、举报要求

1、举报应当实事求是,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及违规事实。如有证据资料,也请一并提供。

2、鼓励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的,可尊重其意愿,采取匿名或化名举报。

3、举报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举报,应保证举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能与之取得联系。

五、对举报人的保护

1、审计监察部是雅迪集团唯一被授权从事腐败行为调查的专职部门,直接向雅迪集团董事长汇报,从治理结构上保障了举报受理和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审计监察部将举报的保密工作放在首位,对于举报受理和调查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和流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举报资料均严格保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雅迪集团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的保密要求,在受理、登记、保管、调查等各个环节上一律严格保密,防止泄露或遗失。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人员,将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雅迪集团严禁用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雅迪集团制度从严从重处理,违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若举报人遭受到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打击报复,请第一时间向审计监察部反馈。

5、雅迪集团除对举报个人提供保护之外,对于向雅迪集团主动举报腐败信息的供应商及其他合作伙伴提供多重保障。主要措施如下:

5.1 豁免权:无论您是主动还是被动向雅迪集团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如果您主动向雅迪集团说明情况,将不影响雅迪集团与您的合作关系,同时对于您的违规责任不予追究,免于处罚。

5.2 业务发展保障权及额外奖励:无论您是主动还是被动向雅迪集团员工及其关联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如果您主动向雅迪集团说明情况,雅迪集团除了给予以上豁免权之外,还会保障举报单位的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此外,雅迪集团参照举报人奖励条款给予相应的奖励。

5.3在审计监察部调查过程中,供应商或合作伙伴配合调查并说明存在的问题,雅迪集团将减轻追究其违规责任。在调查过程主动提供我司所不掌握腐败人员信息的将免于处罚同时不影响雅迪集团与您的合作关系;如果提供所不掌握的腐败人员信息属于重大腐败事件,还会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六、对举报人的奖励

1、雅迪集团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助于雅迪集团高效、快速查处腐败问题以及保障举报奖励的正确发放。雅迪集团鼓励知情者积极实名举报,如实客观的反映腐败问题,并根据最终的调查结果给予举报人或举报单位奖励。该奖励将单独发放。

2、经举报人举报,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调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该案件最终追回金额的5%,且不低于3000元、不高于100万元的奖励。若未能追回,雅迪集团将根据提供线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3、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对歪曲事实的恶意举报或打击报复的恶意投诉不仅取消奖金的发放,而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若为内部员工则根据员工手册按严重违纪处理。

七、其他

1、员工收到现金类商业贿赂后,需第一时间联系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并说明该商业贿赂的情况。未在两个工作日内主动说明的,如被举报或发现,即被认定为已收受商业贿赂。

2、员工收到其他类别的礼品与馈赠,请严格按照《雅迪集团廉洁管理规定》处理。

3、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如核实行贿事实成立,对于违规的商家按照《反商业贿赂协议》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如有任何疑问,请参照上述方式联系雅迪集团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获取更多信息。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解释权归属雅迪集团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

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与法务中心

2020年12月31日发文